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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

日期:2023-05-25 15:17

来源:灌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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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416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911日起施行)的规定,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对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征求公众意见公示,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名称及内容

规划名称: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

规划单位: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范围:开发区规划范围总面积约为8.69平方公里,位于南六塘河以西、老六塘河以南区域,被宁连高速分割为东西两个片区,四至范围总体沿城镇开发边界布局,其中:

西部片区四至范围为:东至三亚路——城镇开发边界合围区域,南至规划纬四路,西至规划东租路——纬六路——城镇开发边界西边界合围区域,北至人民西路。

东部片区四至范围为:东至肖八线,南至肖八线,西至宁波路——城镇开发边界合围区域,北至人民西路——大连路——新港大道。

发展定位:利用区内优质土地资源和紧邻城区的区位优势,抓住高铁的机遇,引入高铁经济,打造商业商务配套区,成为灌南县城重要的现代化产业园区。培育壮大精密机械、绿色食品、板材家居三大主导产业,提档升级现有传统产业,由产业链低端向高端迈进,由普通加工制造和贴牌生产向品牌化、精品化和高技术化发展,并加强营销和延展产业链,积极拓展培育关联的新兴产业和产品,积极培育和推进创新经济,营造创新的园区氛围,形成灌南创新创业的集聚区。

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园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接入灌南城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目前的城西污水处理厂一期的处理工艺限制了园区工业企业的进驻,污水处理厂拟启动二期工程建设,新增0.5t/d的工业废水处理规模。城西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放至公兴河。废气主要来自企业生产废气、燃料燃烧废气等,通过企业自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外排。工业集中区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加强循环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交由专业单位进行收集处置。企业生产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吸音、减振等措施。生态环境通过合理施工,优化施工进度、方案和布局,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做好水土保持、生态恢复补偿等措施。

三、评价结论

通过从规划布局、功能定位、土地利用等方面分析,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产业定位基本合理,总体符合江苏省、连云港市和灌南县各类发展规划;规划发展产业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等产业政策和规划的要求相符合;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连环发〔2021172)号等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规划要求相符合。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开发区发展需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江苏灌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规划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18-83881000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018001795

电子邮箱:18018001795@189.cn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海峡城海峡云谷科技园05100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具体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园区规划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

3)您对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具体建议和要求;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园区规划持何种态度(支持或反对),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详细见文后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反馈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本公示自上网之日起保留十个工作日。

(3)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18018001795@189.cn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如下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海峡城海峡云谷科技园05栋1001室(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或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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